

一、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指导我校明确并落实安全工作职责,解决我校安全工作“做什么,谁来做”的问题,根据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无锡市江南中学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职责》对我校安全岗位进行了分解,对安全工作职责任务进行了梳理,归纳整理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党组织书记、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等40个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提高我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水平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三、本《职责》按照部门负责、条线管理原则编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体现“谁主管、谁负责”工作机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书记是领导小组组长,实行党政同责,分校执行校长是所在校区的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总务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有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街道、派出所、社区等学校周边单位成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二、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三、党委书记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实行党政同责,和校长共同管好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不在校期间,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3、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
6、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
7、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四、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五、分校执行校长
所在分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1、全面负责所在分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校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校区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3、组织召开校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校区安全工作计划。
4、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5、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6、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7、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六、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电工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活动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6、根据相关要求,对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关部门制订的活动安全预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活动才能组织实施,并对活动组织者根据安全工作相关要求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七、分管总务后勤副校长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堂、校内超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八、工会主席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组长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3、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九、工会副主席
1、在工会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会安全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办公室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好检查记录。
3、协助工会主席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4、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5、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工会组长
1、在工会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工会组内成员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周对组内各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在相关台账中签字,对检查中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当事人整改或上报学校总务处。
3、及时关心了解组内教工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学校工会。
4、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5、完成领导及工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一、办公室主任
1、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学校安全宣传工作。
3、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4、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的讲话、录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5、负责全校信息沟通、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等事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二、档案管理员
1、在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3、按有关要求做到八防措施。尤其是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在有条件下配备安全报警装置。
4、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5、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三、值班人员
1、在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
、准时到岗,认真做好值班记载,做好交接班手续。
3、值班期间定期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成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发现问题或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汇报当班领导,按上级领导指示与相关人员共同妥善处理好当班发生的事件。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四、驾驶员
1、在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建立学校公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公车安全管理职责。
3、定期参加驾驶员安全教育,接受业务培训,落实各项公车安全管理制度。
4、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公车违法行为。
5、定期认真排查学校公车安全隐患。建立公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6、不得公车私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五、德育主任
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教育副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学生安全教育、检查整改工作。
1、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组织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依据部门安全岗位职责,对级部主任和班主任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年级和班级开展治安、消防、交通、防恐维稳等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及台账资料,组织好学校的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和紧急避险演练。
3、加强对级部主任安全工作指导,并定期检查。
4、制订学生活动安全工作计划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活动前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全程负责安全工作。
5、定期召开级部主任和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级部主任和班主任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7、在学生会和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设“学生110”和班级安全员,协助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7、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活动申报审批工作,在审批通过后方能组织实施,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8、利用升旗、广播操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9、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开展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10、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开展对师生的专题安全教育。
11、通过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2、做好安全教育、家长接待、事故处理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3、负责卫生、防疫安全工作。
14、配合总务处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在放假前要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检查。
15、定期检查教室、实训室、专用教室,严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联系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杜绝安全事故;记录好安全管理记录。
16、督促班主任进行安全检查、晨检、午检记录和报告。
17、定期召开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做好学校班级安全工作台账,完成学校班级安全工作考核工作。
1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六、级部主任(年级组长)
1、在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为本级部本年级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本级部本年级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建立级部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级部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
2、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列入级部工作和管理计划,级部各项安全管理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定期排查级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级部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配合学校精心组织好校外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
4、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级部教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5、教育本级部教职工时刻树立学生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本级部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懂得各项安全防范的知识。
6、做好级部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了解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做好各种预防工作,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可能出现的安全危险,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恰当措施果断处置,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开展级部活动要上报德育处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要制定好级部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对活动全过程的安全负责。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7、自觉接受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种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级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8、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服从有关部门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做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协助做好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9、按照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演练的统一要求,级部主任应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防止出现意外。要求级部各班级平时按照逃生演练时安排的通道上下楼梯,养成习惯。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七、班主任(辅导员)
1、在德育处及级部领导下开展班级、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定期检查班级内电器、家具、黑板、窗户、门等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报修。教会班级学生安全正确使用电器、家具、黑板、窗户、门等教室内常用的设施设备的方法,预防因使用不当而发生的伤害事故。还要定期检查班内寄宿生宿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性、及时性和有针对性,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做好班级安全日志记载;安排好班级宿舍的学生安全值日岗。
5、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掌握本班学生午休、晚睡纪律、寝室卫生及其他安全情况,定期与宿舍管理员的联系沟通,及时教育处理不良行为的学生。
6、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异疾病或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发现问题或异常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科任老师、级部主任和德育处。对以上异常学生建立档案并制定落实帮教措施。对有特殊体质、特异疾病、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集会等活动时要予以照顾。
8、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学生中途外出请假审批、销假制度,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9、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德育处同意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首先检查踏勘场地、设备、工具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编制安全工作预案,并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得擅自组织学生校外活动;
10、做好学生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伤害事故,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11、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告知家长。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等要立即通知家长并报告学校。
12、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疾病或其他危险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13、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14、学校重大活动邀请家长来校前,要及时发放《告家长书》《邀请函》等通知,并且做好相关通知回执的回收与留存,家长来校时凭相关通知书或邀请书,经学校保安查验后入校。定期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5、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做好相关记录。结合实际教会学生预防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盗防火等各种伤害事故的方法。
16、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信息立即报告德育处。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八、校医
1、在德育处领导下开展安全卫生工作。
2、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3、在德育处(学生处)的配合下,成立学校红十字会。每班设立生活委员和红十字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4、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联系组织体检、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喷洒消毒、疾病防控、近视眼和龋齿防治等),及时处理学生常见病,做好治疗登记。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积累学生身体素质和疾病方面的各项资料整理归档。在体检中发现有疾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告知班主任及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避免学生由于特殊体质参加不适合的活动发生安全问题。
5、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6、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班主任并尽快将患病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严防病源扩散。切实加强预防近视工作,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监督,保证饮水卫生,积极做好学校消毒和通风检查工作。
7、制定学校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8、配合德育处(学生处)组织全校大扫除和卫生检查,做好卫生评比和成绩公布,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9、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10、关心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协助学校主管领导做好职工体检工作,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对有疾病的教职工要进行记录,通知主管领导,防止患有传染病的职工传染别人。
11、按工作所需上报药品、医疗设备采购计划,督促学校按时采购常用药品,添置必需的医疗设备,健全药品账册,做好药品入账、出账和存放保管工作,管理好医务室的医疗设备与器械,做到帐实相符,坚决杜绝有毒或低质医疗用品药品的购买,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2、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3、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私自给教职工和学生服药,必须用药一定与学校领导和家长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出现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九、心理健康教师
1、在德育处领导下开展心理健康安全工作。
2、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负责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3、做好全校学生心理调查工作。配合班主任、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及时汇报。
4、积极备课,按时上课。搜集材料,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遏制,妥善解决、疏通除班内个别不良心理倾向学生的心理障碍。
5、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工作,消除教师、学生的思想误区,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利用心理课、心理讲座等机会,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常识。
7、指导学生开展心理互助活动,培养学生心理伙伴辅导队伍。
8、为各年级需要帮助的学生举办专题心理讲座和小组专题心理辅导。
9、对极少数有心理障碍学生的心理咨询,必要时提供转介服务,逐渐矫正,使其争取健康。
10、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了解自己、为教师和家长了解学生服务。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少先队辅导员、团委(支部)书记
1、在党组织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2、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5、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6、做好各类安全台账。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一、教务主任
1、在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负责教务处所属各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3、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4、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5、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6、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7、配合学校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二、教科室主任
1、在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加强并指导任课教师利用课堂、学科特点进行学科安全教育方面的研究。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三、学科组长
1、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学科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学科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3、定期召开学科组安全工作会议,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安全。
4、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实验员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5、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6、监督指导各学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7、督促检查每位任课教师安全教育教案和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四、任课教师
1、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4、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5、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6、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7、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五、体育教师
1、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
2、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3、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5、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6、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7、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六、信息技术教师
1、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2、在教务处领导下负责学校信息技术设备维护与安全运行。严格按照学校信息技术教室管理规定,规范管理中心机房及其他服务器,及时检查和报告设备隐患,配合相关人员检修,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做好设备维护检修记录。
3、认真执行网络有关安全规定,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页上出现。
4、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紧急时刻具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时检查水电门窗,关闭所有应关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七、图书管理员
1、图书管理员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安全。
3、图书馆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5、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注意网络安全,保证电子书籍的健康。
6、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7、每天对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八、体育器材保管员
1、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坚持每天检查体育运动器械、户外运动器材和场地,并做记录。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停用,并将问题器械做封存警示,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组织维修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或器械。
3、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学生发现器材安全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4、坚持体育器材领借制度,器材室所借出的器材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归还、验收。
5、借出的运动器材不允许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场所。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九、实验室管理员
1、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学科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3、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4、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5、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7、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8、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文印员
1、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文印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3、定期清理废弃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检查文印室各类设备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发生火灾,定期检查文印室内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4、定期进行文印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5、遵守文件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一、总务主任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周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人员及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全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积极与德育处联系,要求德育处根据安全工作形势开展治安、消防、交通、防恐维稳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5、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6、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建立相应台账。
7、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建立相应台账。
8、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换,保证校内消防及其他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并做好相应台账,做好相应记录。
9、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0、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根据有关规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12、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13、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14、加强总务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15、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16、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17、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18、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组织部门人员定期检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
1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二、安全干事
1、在总务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总务主任安全工作意图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总务主任安排,组织学校的安全工作会议或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做好安全工作台帐。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总务主任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4、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5、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总务主任汇报并提出维护等相关意见建议。
6、 根据总务主任安排及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三、食堂事务长
1、在总务主任领导下开展食堂安全工作。
2、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包括食堂食品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加工生产安全,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3、负责食堂设施设备、食品安全、食品加工生产安全责任分区到人,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区域责任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
4、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其他安全培训。
5、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确保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
6、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厨房烹饪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堂生产各个安全环节。
7、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食堂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8、教育、检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食品加工,按规范使用食堂设施设备,保证水、电、气的安全使用,不用的煤气罐不得放在灶具旁,应保管在安全地方。
9、每天严格检查厨房、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检查水电门窗的关闭,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四、食堂管理员
1、在总务主任领导下开展食堂安全工作,是本校食堂设施设备、食品加工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建设,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到食堂存放、摆设合理整齐,严禁将食品乱堆乱放,严禁将生熟食品放置一起,做到餐具摆放整齐。
3、做好向各个供货商索票、索证工作;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法规,严格监管食品入库,严禁“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严格执行饭菜48小时留样备查制度。认真监管食品出库,做好出库记录。确保实现校园食品安全“零事故”。
4、严格食品加工流程监管。每周对食堂的卫生做一次清洁大扫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物种及其孳生条件,确学校保食堂环境整洁、无异味;餐饮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器具不得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操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5、加强食品安全的预警、防范工作,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食堂事务长。既要管理好食堂食品安全,又要做好食堂员工个人安全,定期检查食堂设施设备,确保正常,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
三十五、炊事员
1、服从食堂管理员的工作安排,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开展食品安全加工和食堂环境卫生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法规,严格监管食品入库,严禁“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严格执行饭菜48小时留样备查制度。认真监管食品出库,做好出库记录。确保实现校园食品安全“零事故”
3、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建设,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认真完成各自责任区内的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到食堂存放、摆设合理整齐,严禁将食品乱堆乱放,严禁将生熟食品放置一起,做到餐具摆放整齐。
4、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倒查机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严格执行食堂环境卫生大扫除制度。每天对食堂的卫生做一次清洁大扫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物种及其孳生条件,确学校保食堂环境整洁、无异味;餐饮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器具不得使用;
6、严格遵守食堂工作纪律,保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分餐配餐严格按要求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一次性手套,炊事员发生感冒、发热或流行性传染病等疾病,暂停食品加工。
7、出菜、分餐时学生餐厅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看护,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8、当班人员确保关闭所有门窗、气阀、水龙头等,无安全隐患后才能下岗,并作好相关记录。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六、食堂厨工
1、在食堂班长领导下完成本职工作。
2、严格按照食堂操作规范进行晕、蔬菜等食品原料的分拣、洗汰,按规定处理拣洗后的垃圾。
3、按要求做好餐具的洗涮、消毒工作。
4、严格按食堂操作规范进行其他食堂工作。
5、按要求做好食堂环境卫生工作。
6、按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七、主办会计
1、在校长、总务主任领导下开展财务安全工作。
2、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把好学校财务收支关,收付账目认真、细心。
3、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和建账立册工作,指导各部门建立相对应的分类账,并定期核对,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4、加强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空白支票与财务用章分开存放,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
5、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八、出纳
1、在校长、总务主任领导下开展财务安全工作。
2、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协助主办会计把好学校财务收支关,收付账目认真、细心。
3、确保到银行取送款时安全,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现金和人身安全。
4、确保学校财务账目、票据保存规范,避免因存放不当受潮损坏。
5、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九、仓库保管员
1、在总务主任领导下开展仓库保管安全工作:
2、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3、管理好学校仓库,严格按照仓库管理制度管理仓库物品。
4、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5、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6、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7、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内勤
1、在总务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2、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做好电器线路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保证各种照明、通风和空调等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做好管道、水龙头和节水器的维护工作,确保安全正常使用。
4、负责校舍建筑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维修建议。
5、做好水电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杜绝因排查不到位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一、外勤
1、外勤人员在总务主任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采购要求办事,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选购符合安全标准的物品。
3、严格执行报销制度,购物发票须与物品相符,所购物品经专人验收,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完成上报材料的传送和上级文件资料的领取时做到及时、安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二、保安
1、在总务处领导下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保安工作职责,执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4、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5、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总务处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6、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7、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8、任何人不得在警务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9、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10、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1、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打牌、不饮酒。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三、保洁员
1、在总务处领导下做好安全工作。卫生清洁时设置地面防滑警示标志,卫生用具放置整齐,预防师生滑倒、绊倒。
2、清洁用品(洁厕灵、消毒液等)应放在指定工作室,禁止将此类用品放置在卫生间等师生可接触到的地方。
3、清洁灭火器时,检查是否存在人为动用导致器材失效。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4、保洁工作时应及时检查相关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卫生间),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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