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江南
校长寄语
学校简介
组织机构
校友风采
政策法规
校园新闻
党建之窗
制度建设
组织建设
文化建设
廉政建设
教务时空
教务信息
课程改革
学科建设
名师风采
德育在线
德育信息
德育活动
家长学校
教研天地
教研信息
研究成果
团队风采
精彩活动
国旗下讲话
团队建设
江南之星
工会后勤
教工之家
书香校园
后勤服务
专题创建
国际理解教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安全专栏
文明城市创建
出彩江南人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江南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1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加强保护学生视力的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防近")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全体学生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近视眼的发生,降低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

2.坚持综合防控原则。针对导致近视眼发生的多种因素,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改善教学卫生条件,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普及视力保护知识,培养学生科学用眼习惯;落实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坚持常抓不懈原则。把"防近"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按照不同年龄、学段要求,将其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坚持常抓不懈,促进"防近"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和家长、社区的作用,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学校、家长、社区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防近"工作的合力。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防近"工作。

1.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见附1),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并作为年终考核、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以此形成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工作机制。

2.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在校作息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依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活动。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3.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不拖堂。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与次数,限制课外作业量。不随意增加学科教学学时,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90分钟。

4.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5.根据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可调整一次学生座位。根据学生身高变化,及时调整其课桌椅高度。

6.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

7.坚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制度。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认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活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

(二)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1.按照《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见附2),在学校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2.每月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培养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

3.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放假前,通过品德与生活课或体育与健康课、主题班队会等,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保护视力教育,使之与经常性"防近"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促使"防近"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4.教师应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书写字姿势,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课间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5.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和督促家长为学生提供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学习环境、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看书、写字、看电视、用计算机时间达45分钟,应休息10-15分钟时间)、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视力下降时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

6.每年6月6日的"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近"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和动员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的参与,扩大宣传的效果。

(三)积极改善教学条件,为学生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

1.保证教室内所有学生合理的用眼距离,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超过8米,中学不超过8.5米。

2.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提供与学生身高相符合的课桌椅,每间教室内应预置1-3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有条件的学校应配置2种以上型号的课桌椅),或配备可调试课桌椅。

3.教室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新建教室采光玻地比应达到1:4)。

5.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且灯管应垂直于黑板;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 黑板照明应另设2盏横向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分布均匀,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要求。自然采光不足时应及时辅以人工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