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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江南中学应急接种制度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6-19 浏览次数:

学校应结合各时期传染病流行情况,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积极与疾控部门配合,开展预防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特制订制度如下:

1、学校如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需采取应急接种,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执行。

2、需要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应急预防接种的,必须由学校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校人群进行群体性应急预防接种。

3、学校需开展应急接种时,必须经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在属地疾控和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由学校统一向学生发放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以自愿接种为原则开展应急接种工作,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4、学校校医应了解应急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在接种前整理学生的健康状况(发热、急慢性传染病、过敏反应等疾病)和既往接种史,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紧急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

5、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配合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做好补种工作。

6、学校要做好应急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提高接种率。

7、应急接种场所在属地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应急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应急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应或迟发反应时,学校立即与疾控部门取得联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8、每次应急接种工作均要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将家长回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接种回执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