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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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参加检查人员: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校执行校长,安全分管领导,各分校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德育处、信息办负责人。
2、检查内容:校区安全重点部位,技防、消防设施设备,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各办公室、教室防火用电安全,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门卫保安工作,上下学值班护学管理,其他涉及安全方面的管理。
3、检查时间:一个月一次,每月月底,节假日或敏感时期前必查。
4、检查要求:分校办公会确定检查时间,分校办公室牵头。对检查发现问题由总务处开出整改意见书,落实到整改部门及具体负责人,限期整改。
5、台账资料:由总务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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