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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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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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21年2月8日-4月9日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等详见附件。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江苏限额为200项。普职成教(含中职)限报80项,各大市根据本地研究基础,精选6项。高校(含高职)限报120项,原则上每校限报1项。
请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jssghb.cn,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请各管理单位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组织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寄送至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邮编:210013。同时,请各管理单位将《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及汇总表集中发至我办邮箱:webmaster@jssghb.cn。我办接受申报的日期为2021年4月2日,过期不予受理。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市级申报的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申报材料的文本稿、电子版及汇总表报送市规划办。
所有其他附件请在全国规划办的通知中下载。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